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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在承認與平等之間:思想視角下的「馬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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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德發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时间:2022年10月

ISBN:978626335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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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馬華問題」實際上即是「族群平等」問題
一切從「不平等」開始!
深入了解華人在馬來西亞多元種族國家的差別待遇、政治危機意識和地位
學者作家張景雲、錢永祥撰文導讀
王德威、李有成、周保松、高嘉謙、黃錦樹、張錦忠共同推薦

  本書主要以思想視角包括援引西方當代政治思想資源探討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的「問題叢聚」(problematiques)及其根源,並嘗試追尋在這一問題脈絡下華人社會文化發展的形態與限制。作者將「馬華問題」根源歸結於「馬來原地主義」之興起,同時通過對「獨立」、「解放」、憲制與族群關係以至「五一三事件」諸問題之討論,釐清了馬來西亞華人所面對的「承認」(recognition)匱乏與「平等」(equality)問題,亦嘗試從超族群的政治道德哲學角度評斷馬來西亞社會與政治的「正義」問題。由於「馬華問題」是進行式的,形成了本書的思考既是歷史的,亦是現實的,中心思想離不開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的核心問題,探析這一問題脈絡下華人社會文化的限制、形態與社群建構及發展的軌跡。

  作者許德發在本書指出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的現代重大變遷,始於二戰之後。馬來民族主義的崛起、國共內戰及中共上臺、緊急狀態及獨立解放運動以至獨立建國,形塑了華人乃至整體馬來西亞,必須思索的「馬華問題」,甚至是跨代華人的共同命運。從歷史角度來看,自1950年代馬來西亞華人進入獨立時期之後,「感時憂國」的精神逐漸發展成馬華社會的初始性格,「憂患意識」也變成了一種永恆的基調,甚至貫穿華人社會自獨立以來的各種大小事件。自馬來亞獨立以來,其社會一直是一個不斷受挫的群體,置華人社會於不利與存亡窘境的政策與事件接踵而至,表明華人社會危機的速率也是相當高的。在獨立運動時期,華人社會嘗試從根本上解決族群不平等問題,但最後以失敗告終,現代華人社會沿襲半個世紀之「危機敘事」的最初表述由此開始,同時也揭示了華人危機意識的根本核心源頭——即「平等」仍是未解決的優先問題,自此亦形成了馬來西亞華人的「平等敘事」。「馬華問題」實際上即是「族群平等」問題,並由此延伸至自身社群之文化與社會建構的困擾。本書即在於尋繹一系列馬來西亞華人的問題、原因與歷史過程,嘗試揭示當時人所梳理的、認知的、眼中的馬華社會基本問題以及問題意識,希望藉此庶幾更深入揭示馬華政治與歷史問題,開拓馬華研究的視野。

  本書第一編「獨立建國時期:馬華問題的歷史根源」先集中討論「馬華問題」及其根源與本質,並將時間點緊扣於1950年代馬來西亞獨立建國這一「關鍵時刻」。
 
  首章〈原地主義與華人的「承認之鬥爭」〉先闡述馬來西亞華人所面對的最基本問題之根源──「原地主義」,而這一問題自英國殖民時代華人大量移民馬來西亞即已啟始。

  第二章〈徘徊於獨立大局與平等困局中的華人社會〉,討論了獨立運動時期華人在面對這一其來有自的「原地主義」之順延時,所經歷的爭取與鬥爭運動,他們夾處於「國家獨立」與「族群平等」之間而不可兼得,面對了某種程度的張力。

  第三章〈馬來民族主義與「解放」「獨立」的本質〉則是在上一章的基礎上,從近代「民族自決權」與「民族解放」思潮脈絡進一步聚焦於追問「獨立」與「馬來民族建國」力量的實質,指出二者之目的不在於追求個人自由與民權,而是以「民族」解放為鵠的。

  法是一個現代國家的基本治國大法。故此,馬來西亞華人問題之被制度化必須回到憲法的層面去理解,第四章〈「憲政時刻」中的族群糾葛與憲政闕失〉處理了這一問題。

  第五章〈政治變動下的華巫關係與次族群間之整合〉則是處理馬來西亞「原地主義」底下另一無法迴避的重要問題──族群/種族關係問題。

  第二編「獨立建國之後:平等追求與文化困局」則主要具體探析了「原地主義」所輻射的各種問題,而這首先必須先追溯馬來西亞獨立之後所發生的、最劃時代的大事——「五一三事件」——這是因為此一事件強化、固化了已然的族群不平等。

  第六章即以〈「五一三」之發生、記憶政治與華人的受創意識〉為題,一方面對各方各族的記憶分歧現象作敘述,以勾勒「五一三」的不同理解,另一方面也將揭示「五一三」記憶已成為一種記憶符號,為官方所使用以及其對華人社會所造成的衝擊。

  第七章〈「五一三」戒嚴中的華巫報章敘事與官方論述的型塑〉則通過對當時的中文報《南洋商報》與馬來文報《每日新聞》(Berita Harian)之研究,管窺「五一三」戒嚴時期的言說空間以及此一空間限度與族群政治環境下所型塑的不同記憶與敘事形態,揭示中文及馬來文報刊敘事的差異及他們在馬來西亞記憶政治型塑中所起的作用。

  第八章〈「平等」與「公正」:華巫族群分歧的社會正義觀〉嘗試通過獨立以來國內兩大族群,即馬來人(尤以以長期執政的巫統為主的主流民族主義者)及華人社會的幾個相關概念如平等、公正及公平之論述,探討馬來西亞社會內的正義觀之歷史起源、本質及其演變,並從羅爾斯的平等自由主義視角對之進行初步評價。

  第九章〈歷史統緒與平等價值之間:華人的多元文化追求向度〉通過華人社會在文化(尤其在教育)上的平等訴求之目的和形態切入,概括地檢視馬來西亞華人社會對馬來特權所能接受的限度,同時揭示華人社會所追求的乃一種多元文化主義的向度,並沒有完全否定國家的歷史結構。

  最後一章〈國家權力邊緣下的馬華文化記憶傳承與文化再生產問題〉將通過歷史記憶傳承的途徑分析馬華社會文化的發展,並將其與國家權力相關聯進而考察華人文化建構與國家互動的形態,從而反思在集體記憶傳承過程中所面對的種種挑戰及因應而來的曲折演變。

作者简介

許德發

  馬來西亞霹靂州吉輦角頭人,馬大中文系畢業、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博士。現為馬來西亞蘇丹依德理斯教育大學中文學程主任、高級講師與華社研究中心學術董事、《馬來西亞華人研究學刊》編委。曾任華社研究中心研究員、臺灣漢學研究中心訪問學人。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思想史、馬來西亞華人歷史及政治、文化研究,近期較關注於早期馬華文學、思想及南來學者研究。

目录

「浮羅人文書系」編輯前言/高嘉謙

序一/錢永祥
序二/張景雲

導言:「馬華」作為問題與研究的態度
一、前言
二、危機意識、「平等敘述」與「馬華問題」的根源
三、思想史途徑、自由主義視角與「馬華問題」叢聚
四、本書架構與研究思路
五、結語

第一編 獨立運動時期:「馬華問題」與歷史根源
第一章、原地主義與華人「承認之鬥爭」的源起
一、前言
二、馬來原地主義與移民的效忠問題
三、「承認」的匱乏與華人的反表述
四、結語:超克「少數民族」心態與尋求公民國家主義

第二章、徘徊於獨立大局與平等困局中的華人社會
一、前言
二、本土認同與「承認鬥爭」的開始
三、獨立的前提與華人在獨立運動中的角色
四、獨立的限度:忍讓為國
五、結語:未竟的平等之業

第三章、馬來民族主義與「解放」「獨立」的本質
一、前言
二、獨立是以民族解放為前提
三、馬來民族主義下的「獨立解放」
四、獨立後的華人平權運動與理論貧瘠
五、結語:回歸「解放思潮」

第四章、「憲政時刻」中的族群糾葛與憲政闕失
一、前言
二、馬來亞的「憲法時刻」:獨立建國與李特制憲
三、憲政闕失:種族/特殊壓倒平等/普遍
四、結語:憲法正義與社會的保守化

第五章、政治變動下的華巫關係與次族群間之整合
一、前言
二、二戰後的政治變動與族群關係
三、殖民地行政指令與族群邊界的重構
四、族群競逐:1950年代緊張關係中的次族群關係
五、結語:弔詭的「共生」關係

第二編 獨立建國之後:平等追求與文化困局
第六章、「五一三」之發生、記憶政治與華人的受創意識
一、前言
二、一種合法性的資源:「五一三」符號的形成與誤用
三、華人社會無法終結的暗影
四、官方版本的發生學闡釋
五、反對黨的立場:回應模式的窠臼
六、結語:真理在民間,國家終究是惡

第七章、「五一三」戒嚴中的華巫報章敘事與官方論述之形塑
一、前言
二、戒嚴下的言説空間與報刊述事
三、戒嚴時刻下的民間生活
四、結語:媒體構框與記憶定調

第八章、「平等」與「公正」:分歧的華巫族群社會正義觀
一、前言
二、政治博弈下的政治正義論述
三、兩種不同的社會正義觀之較量及其闕失面

結語:被淘空的公共道德資源

第九章、歷史統緒與平等價值之間:華人的多元文化追求向度
一、前言
二、「土著」及其在國家中的位置
三、馬來人/歷史統緒與華人/普遍價值之間的限度
四、文化多元主義政策與華人的文化追求
五、結語:設身處地的雙向理解與同情

第十章、代結論:國家權力邊緣下的馬華文化記憶傳承與文化再生產問題
一、前言
二、可望不可即的事業:先天的社會文化結構闕失
三、文化資源分配正義與社會文化再生產之困局
四、乏力的抗衡:華社三大支柱的傳統傳遞功能
五、開放與外在干擾:馬華文化在跨國文化場域
六、結語:後現代格局與舊問題

附錄一:評論
一、公共事務的核心:政治理性的重建與復歸
二、魔咒解除之後:華社已至「思考沒有馬華公會時代」的臨界點
三、陳禎祿評價與馬華公會的歷史應用
四、「興權會」事件、國家不正義與歷史究責

跋、悵望家國
參考文獻

本書各章出處

试读

一、前言

國上下包括華團組織也不落人後地加入這個集體大合唱的慶祝行列之中。面對獨立五十週年之際,華人社會顯然出現了同一性的紀念主題,即各方不約而同都在強調馬來西亞華人在建國過程中的貢獻,並宣示效忠。比如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全國各州中華大會堂在獨立前夕(8月17日)同步舉行國家獨立五十週年升旗禮,以「表達對生於斯、長於斯的國土忠心」(《星洲日報》,2007年8月18日)。實際上,「週年」往往是人們藉以正視歷史的時刻,但是人們如何紀念並不是沒有客觀理由的,也不是不帶任何現實考量的。

時任馬華公會婦女組主席黃燕燕醫生當時就獨立慶典說,「每當接近國慶月,社會上就有一些冷言冷語,矛頭指華人不愛國,對國慶慶典冷感,這都不符事實」。她進而強調,馬來西亞華人對建國有一定的貢獻,不容質疑,但同時她又「希望華人在大馬獨立五十週年慶時,也反省該扮演的角色,確保得到其他民族的肯定」(《南洋商報》,2007年8月28日)。這段話在華社中是頗具代表性的,它說明了華人社會在「效忠宣示」中所面對某些困擾與背景。華人一方面認為自身的愛國是毋庸置疑的,但另一方面必須回應一些所謂的矛頭與質疑。以當代西方著名社群主義哲學家泰勒的術語來說,華人社會之「效忠宣示」顯然表明華人還在追求國家對其貢獻、忠誠之「承認」(recognition),而且「刻意」地要「確保得到其他民族的肯定」,這也正是泰勒所說的「求取別人承認」(the need for recognition)(Taylor, 1994)。儘管我們也常見馬來人高唱愛國歌曲及揮動國旗,但是他們的「忠誠宣示」似乎比較自然自在得多。這種對比本身其實已是一個值得我們加以思考的現象了。

然而實際上,華人社會這種強調自身貢獻與宣示效忠的舉措並非今日始,它所一直面對的「不被國家承認」窘境可上溯至英殖民地時代。在西方學界,少數族群在大社會中的不利處境,業已成為當前政治理論討論的焦點所在,不論是移民或者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他們在社會中不被承認的處境是一個公認的事實。這裡也必須對何謂「少數群體」(minority group)稍做解釋,據金里卡,他儘管沒有系統的劃分少數與多數是怎樣構成的,但他認為在數量上佔少數、在主流群體文化包圍下的群體就是弱勢群體,即屬於需要權利保障的群體(金里卡,2005b)。他從西方語境出發,其所指涉的「少數群體」主要包含北美的土著、講法語的加拿大社群,但在談到歐洲少數族群時,並無明確所指。金里卡後來在其另一本著作《少數的權利:民族主義、多元文化主義與公民》中則有相對明確的說明。他指「少數民族」是在「其歷史領土上形成了完整的運作著的社會的群體,他們被併入一個大的國家之前就已經存在」(2005a: 7)。易言之,這些少數族群已形成自己獨立運作的社群文化,尤其具有自身獨特語言、制度與傳統。儘管看來他未將移民社群考慮進去,但必須說明的是,金里卡著作中的「移民」定義基本是以歐美現代國家形成之後歸化的移民,而非去殖民化之後一同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移民社會,二者有基本的差異。實際上,金里卡認為西方現代移民不成為一個「少數群體」,是因為他們是個體移民,並未形成集中居住地,並形成或嘗試創建一個制度完整或獨特的社會文化(金里卡,2005a:167-68)。以此而論,他的「少數群體」主要立基於「歷史上已形成的獨特文化群體」,馬來西亞華人社群可謂符合他的定義。此外,也顯然的,華人亦處「在數量上佔少數、在主流群體文化包圍下」。本章嘗試從歷史的縱向視角切入,並借用當代學界一些相關的少數群體及其處境之研究論述,尤其是「承認的政治」理論所提供的進路,以解剖華人社會「不被承認(non-recognition)/要求承認」之根源及其所造成之困擾與影響。

二、馬來原地主義與移民的效忠問題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馬來人似乎無需刻意宣示效忠,也無人對之提出質疑,這是因為他們被普遍視為、而且也自視及自我宣稱擁有這片土地的「主權」。有學者即指出,馬來人的「忠誠」比華人與印度人二族更「自然」,非馬來人的忠誠度在許多方面則是「人為的」(artificial),而且兩者的「忠誠」存有本質性的差異,即非馬來人的效忠是政治性質的,而馬來人則多了一份文化歸屬感,即忠於歷史存在——固有的社會傳統與制度(Ratnam, 1965: 28-30)。因此不難看到,與華人的「宣示效忠」不同,馬來人所反覆強調的則是自身的「土著/土地之子」(son of the soil)地位,並由此得到判斷他人「忠誠度」的道德制高點。然而,從世界與思想史的角度來看,這種宣示其實並不新鮮,它廣泛發生在近代世界各地,其思想源頭來自於近代民族國家觀念(nationalism)的「領地/原地主義」話語(參見埃里克‧霍布斯鮑姆,2000)。

因此,要理解馬來人的「領地/原地主義」,我們首先有必要稍微追述民族國家與公民權利相互關係的涵蘊。自近代民族主義興起之後,在其大纛之大力揮舞下,一個人的身份歸屬往往無不依據其國族(nation)身份而來。個人只有獲得公民身份,才能獲得權利,因此也才能和主權發生關係,才能承載主權。然而,一個人怎樣獲得公民身份?答案是「從原籍地獲得身份」,即一個人只能借助於他的出生(birth),借助於他出生的地點和民族而獲得身份。一言以蔽之,現代的民族主義及其高漲的民族意識使得國家被迫只有承認「民族的人」(nationals)才是公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只賦予特定民族共同體的那些人。難怪著名的學者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就相信「民族國家的衰落」和「人權的終結」存在著必然的聯繫(漢娜‧鄂蘭,1995)。那些沒有國家的人或少數族裔們自己也知道,民族權利的喪失就等於人權的喪失,前者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後者。舉例而言,對一位難民而言,由於其身份之流亡、國籍之闕失,即便連作為人的權利也因此得不到基本的保障。